(1)6月中旬 可以到本校校門口傳達室索取簡章。
(2)7月中旬 初審及初選報名。7月底初選考試。
(3)8月上旬 複選報名。8月中旬 複選考試。
下旬經本市鑑輔會審查通過者,予以安置。
下旬經本市鑑輔會審查通過者,予以安置。
(4)以上需要確定國中是要唸北興國中的學生才能報名。
(5)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留言喔!本班招生依據嘉義市國民中學學術性向(數理)優異學生鑑定
實施計畫辦理
報名資格
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。
一、【管道一】測驗評量
(一)初審: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自然
與生活科技之學期成績皆達「甲等」以上(含),且上下學期
皆至少有一科達「優等」。(請檢附成績證明)且經專家學者、
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並檢附觀察推薦表(如附件三);
以及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者。
(二)初選: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
1、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(以下簡稱學校特推會)初審
通過者。
2、經本市鑑輔會【管道二】書面審查,未通過得參加初選者。
(三)複選: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標準之一
1、經初選鑑定通過者。
2、經本市鑑輔會【管道二】書面審查,需進一步評估得參加
複選者。
二、【管道二】書面審查
(一)符合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五條第二、三
、四款等三款資格其中一項者(如附件四),並檢附專家學者
、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表;以及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
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者,得報名參加書面審查。
(二)檢附資料如非使用中文和英文者,需同時檢附經法院公證
之中文翻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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